啟示論(2.06)

耶利米書 36:1~4, 彼得前書 1:10, 啟示錄 2:1

一. 前言


二. “成文的道”之傳遞 

  1.  神的話是不是借著“口授筆錄”賜下給聖經的作者們?
  a. 有些時候“是”
  b. 一般而言,“不是”
  c. “感動”與“默示”
  2. “原本”與“抄本”
  a. 只有“原本”是神所默示的毫無錯誤;但是“抄本”仍在神的護理之中
  b. 如今我們僅有“抄本”而無“原本”
   i.  神清楚說話了,並且賜給我們恰當的工具來學習他所說的話。
   ii.  新約聖經引證舊約時,是引用七十士譯本(有時還改正)作為神的話。
   iii. 所以人不能以“未能完全看到原本”作為借口而不遵行神的話。

三. 結論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