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 靜夜亮光

主啊,我們……因得罪了禰,就都臉上蒙羞。(但以理書九:8)

對罪的沈痛感和對罪的清楚認識──罪的痛苦和應受的懲罰──使我們在寶座前俯首跪下。我們作了基督徒以後,仍然犯罪。雖然我們蒙受豐富的祝福,但却忘記恩典。我們雖然得極大恩寵,却沒有按應盡的本份結出果子來。基督徒若回顧以往,誰能不赧顔?得救以前的日子要被寬恕、被忘却。然而,從那時起,我們又得罪了光,得罪了愛──那光已滲透入我們的心志,那愛使我們在其中歡樂。一個未蒙饒恕的罪人,因過犯所付的代價,和已與基督相交的、被上帝親自揀選的人,因犯罪付出的代價,比較之下,前者是較少的。請看大衛。許多人會談他的罪,但請看他的痛悔。聽他破碎骨頭的聲音,似乎每根骨頭都發出憂傷認罪的呻吟!請看他的眼泪滴落地上,請聽他沈痛的嘆息,伴隨著他彈奏的輕柔樂聲!我們犯了罪,讓我們尋求懺悔的靈。再請看彼得!我們常常談論彼得是否認他的主。但請記得他出去痛哭了(參閱路二十二:62)。我們曾否認我們的主,幷以眼泪哀傷?我們這些罪,無論是作基督徒以前或以後,若非上帝親自憐憫,否則都將使我們被遣至不滅的火中。爲罪向上帝下跪敬拜祂,贊美那拯救你的恩典、赦免你的仁慈和饒恕你的大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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