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 靜夜亮光

他們是以色列人麽?我也是。(哥林多後書十一:22)

在此我們所作的個人聲明是需要證據的。許多人自稱屬以色列的上帝,却沒有權利得此稱謂。我們若想滿有信心宣稱:「我也是一個以色列人」,就讓我們先在上帝的面前鑒察自己的心,然後才如此說。我們若能從心中說出:「我完全依靠耶穌,我只依靠祂,我單純地依靠祂,我永遠信靠祂。」那我們才能證明自己是跟隨祂的。上帝的衆聖徒所擁有的地位,可能是以色列中最小的一個,「比衆聖徒中最小的還小」(弗三:8),然而,因爲上帝的仁慈是屬衆聖徒的,我們也可以懇求,說:「他們是以色列人麽?我也是。因此,上帝的應許是給我的,祂的恩典也是我的,榮耀也將屬我。」當上帝的百姓正爲自己屬祂而歡欣時,我若能說:「我也是!」將是何等的福氣啊!當他談論被饒恕、稱義和被所愛的主接納時,我也能歡欣地回應:「靠著上帝的恩典,我也能!」可是這一宣告是有條件和義務的。我們必須要與上帝的百姓分擔一切,無論在黑暗中或在光明中。當我們聽到他們因作基督徒而遭受輕蔑與譏諷時,我們必要勇敢地站出來,幷且說:「我也是」。當我們看到他們爲基督工作,將他們的時間、才幹、整個心都給了耶穌時,我們也能說:「我也能!」讓我們像那些宣稱有此特權的人一般,願意接受附帶在此特權上的一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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