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有聲靈修


活水 四月十八日

 

  放下世上的一切勞苦,進入主偉大的安息中,享受主的豐富和慈愛,連心的跳動也緩慢下來了,許多愛主的聖徒,都願意離開熱鬧的城市,進入寂靜幽閒的地方與主相交。沉潛在神所在的幽暗中(出20:21)游泳在愛河裡。

 

  有一位姊妹,心臟衰弱,因為她不能做重事,常與主有親密的交通,她的心跳就隨著她的安靜而安靜了。在工作中忙碌的工人很難得著這樣安靜的機會,但在未入工作中的工人,必須經過這樣安靜的靈修,才能成為一個有力量的工人。

 

  願意服事主的傳道人,先上三年的好神學固然是很好,得不著上神學機會的,衹要自己天天不失掉與神親密的相交,效果並不比上神學的小,所以有很多好的傳道人,在他未傳道之先,神把他放在病中,藉著病把他從世界中帶出來,使他天天安靜在神的面前,等到日期滿足了,神把從病中釋放出來,他真象一個笨蟲子,從蛹中脫蛻出來而變成一隻美麗的蝴蝶,在他的工作中滿了能力,他的路徑滴下脂油,他好象從另一個世界來的人,他從主有許多新的領受,他對別人有新的供應,因為他進入過神的安息,享受了神的慈愛。

 

  每一位屬神的人都當進入神所預備的安息,不要等到被神管教了,生了病,再進入安息,現在就當進來。進入安息是我們當前的急務。

 

  「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祂的工一樣。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來4:10-11


活水(二) 四月十八日

 

       舊約摩西的律法無人能遵行,到了新約沒有律法,只有一條命令。主耶穌為我們成全了律法,而且祂所行的遠超過律法上所記載的,我們不用遵行律法而得救,是靠信主耶穌就可以得救。但新約所論犯罪的標準卻比舊約高得多。使信徒知道什麼是聖潔,在地上過聖潔的生活。我們在地上不用律法來約束自己作好人;我們乃是借著基督的生命和聖靈的感動,靠己得的神性來行事為人。我們的好要像基督一樣,是遠超過律法的義。主要求我們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

 

       主耶穌講罪的標準非常嚴格,殺人的是犯罪,恨人的和殺人的同罪。姦淫的是犯罪,看見婦女動淫念的就算犯姦淫了。偷盜是犯罪,貪心與偷盜一樣是罪。殺人和恨人是一個罪,只是行出來的表現不同,也許那恨人的比殺了人的更兇狠,不過未得著殺人的機會。所以聖經上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雖然有人在行為上沒犯大罪,但在性情上,在心中已經有了罪,因為人犯罪的根源是與生俱來的。

 

       保羅論到罪說: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14:23) 這個信心是指信徒對生活的態度說的。這裡所說的信心不是得救的信心,而是在行事為人向著神、倚靠神的信心。保羅所說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就是在行事為人方面遇有什麼患難或別樣的事,就要有信心靠神而行,不能發怨言試探神,在一切事上都要凡事謝恩,凡事禱告,而且相信神的大能,若不這樣行就不是出於信心,不出於信心的行為就是罪,就是背叛神。

 

       雅各論到罪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4:17) 雅各論到罪也是嚴格的。知道什麼是善行,而且有機會有能力行善而不行,這就是罪了。因此人只有知識而沒有善行,看見窮乏的人,塞住自己憐憫的心,這就是罪,因為他沒有愛心。財主天天宴樂,拉撒路就在他門口,他卻看不見,這就是他的罪。信徒作壞事是犯罪,不作善事也是犯罪。所以基督徒得救以後要學習以神的生命的要求來要求自己,但要和行律法區別開來,行律法是克制自己。基督徒用信心行善事,是出於由基督來的神性,是聖靈的果子,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愛心,因為我們是從神生的,是神的兒子,有了基督的生命和性情好行為是來自神性的,所以能行善事。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欲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1:4)


 活水(三)四月十八日

     

       在神那裏,一切的罪都可以得赦免,就是兩等罪不能赦免,一個是褻瀆聖靈的罪,今世來世都不得赦免,這是主耶穌親自說的。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12:31)

 

       還有一等罪就是不信主耶穌的人。主耶穌不是不要他們,而是他們不肯來信主耶穌得救,他要自己擔當自己的罪孽。聖經中也說的很清楚: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三18

 

       這兩等人都要進入第二次的死,擔當自己的罪孽,神向他們已經開了天國的門,但是他們自己不要進去。

 

       神給人有自由的意志,因為人是有靈的活人。神也給人一個是非之心,叫人能知道何為善,何為惡,人在世界上的時候,有自由選擇自己的道路,等到死了以後,一切就不由自己作主了,因為他成了獄中的人,失去了自由。

 

       世界上的人在活著的日子,有自由的選擇,信主耶穌的人,行事為人,也有自己的選擇,不過信了主的人,有聖靈在他心中教導他,指示他所當行的事。但是信了主耶穌的人,也能消滅聖靈的感動,不聽聖靈的聲音;他雖然是得救的人,但他們的行為仍是屬舊人的。

 

       我們未信主以前,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放縱肉體的情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有人信主以後仍然如此生活下去,在行為方面和未信主的差不多,他仍要繼續得拯救,就是在思想行為方面要繼續得救,在地上得潔淨,因為神要救我們全人,靈與魂與身體都要拯救,這是完全的救恩。

 

       保羅勸弟兄們,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5:19) 我們自己的意志有時能消滅聖靈的感動,就是我們肉體的情慾得勝了,使我們不隨靈而隨從肉體,叫聖靈為我們擔憂。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若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5:24-25)


 喜樂的心 四月十八日

 

  祭司利未人…必親近我事奉我。」(結44:15

 

  對所有被呼召真正去服侍主的基督徒而言都有一個基本的條件就是要親近祂。神渴望我們敬拜祂然而我們卻常常覺得要去親近神侍立在祂面前是何等困難的事!我們畏縮與神獨處即使我們的軀體已與外界的事物隔開了我們的心思仍常常遊離而去繫念著外界的事。

 

  我們許多人喜歡在外院裡服侍與大夥兒一起湊熱鬧但有多少人能抽出時間進到聖所去親近神來到神面前侍奉祂這需要我們付出堅定的決心甚至還需要我們對自己嚴厲一點。讓我坦白地對你說一方面與神隔得遠遠的一方面又想侍奉祂這是不可能的。你不能遠遠地侍奉神。在外院,理所當然的你會親近許多人但在聖所你只親近神。走近一點親近祂這是你的特權。


靜夜亮光 四月十八日

 

  禰曾說,我必定厚待你。(創世記32:12

          當雅各尚在雅博溪之另一邊,以掃帶著武裝的人迎向他來時,他迫切地尋求上帝的保護。他懇求:「禰曾說,我必定厚待你。」看他那迫切的懇求!他抓緊上帝的話──「禰曾說」。我們能永遠依靠上帝的信實。祂會食言嗎?「上帝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羅3:4)從祂口中所出的每字每句都必堅立,都必應驗。當聖殿建成時,所羅門也有這帶能力的懇求。他懇求上帝紀念祂曾向大衛所說的話賜福那殿。當人拿出一張信用支票時,他是以名譽作擔保。他簽下名,時間到了就必須支付支票,否則他便失去信用。我們永不會說上帝會不尊重祂的支票。祂十分守時──不會早付,更不會逾期。研究上帝的話,
並與祂百姓的經歷作比較。你會發現兩者自始至終是一致的。約書亞說:「耶和華你們上帝所應許賜福與你們的話,沒有一句落空,都應驗在你們身上了。」(書
23:14),這多先祖會同意這話,你若得到上帝的應許,就一定可以兌現。主必使祂的應許實現,不然祂不會應許。當祂說話時,就已決定要成就所說的。


荒漠甘泉 樂侶 四月十八日 救主為我預備道路

 

  祂就必成全。(37:5)

 

  我以前以為我禱告之後,該負一個責任:按我所能作的盡力去作,來幫助神成全。後來,神親自教導我、指示我,這是絕對的錯誤,這反能攔阻祂的工作。

 

  祂要我禱告之後,完全相信,用讚美和感謝去等待祂的答應。坐著不動,單信靠神,未免太不穩妥罷;我們常會有極大的試探想去自己活動。

 

  我們都知道一個善於游泳者不能拯救一個溺者,如果後者不肯停止他自己的掙紮。

 

  神也照樣不能替我們作甚麼,如果我們不肯停止我們自己的活動。並不是神不肯,乃是神不能,我們的干涉反攔阻祂的工作。--C.H.P.

  屬地的力在活動的時候,屬天的力不能工作。

 

  神答應禱告是需要時間的,我們常不肯給神相當的時間。神需要時間去畫一朵玫瑰,神需要時間去長一棵橡樹,神也需要時間來供給我們麵包:神先預備一塊麥田、耕鬆、撒種、加肥料、降雨露、降日光、長嫩葉、生穗、結實、磨粉、烘烤、然後製成麵包,使饑餓的人得著飽足。

 

  每一部手續都需要時間,所以我們今天耕了地、撒了種,就應當等待、信靠,直到神的日期來到。我們應該給神相當的時間。讓我們在禱告的生活中也學習同樣的功課--神答應禱告是需要時間的。--J.H.M. 

 

救主為我預備道路

I Know the Lord Will Make a Way for Me

 

我知救主為我預備道路,

我知救主為我預備道路,

仰望主懇切祈求,

雖黑夜也變白晝,

我知救主為我預備道路。

 

  許多時候,我們禱告後,想助神一臂,但是屬地的力活動時,屬天的力就不能工作。祇要我們信靠等候,祂必成全。

這首詩的作者無人知曉。

 

  本詩的曲調是李理納(Haldor Lillenas,18851959)所作。 他出生在挪威,童年隨父母移民來美,初居南達科塔州,兩年後遷俄勒根州定居。
在他
4-14歲間,他們全家住在離城十三裡的森林區,家中早晚有靈修。 星期天,偶而有牧師前來領會,但多數時,鄰居們聚集一起,唱詩,讀經,禱告,然後有一人讀一篇講章。李理納總是仰首以待末頁速速來到。

 

  他沒有上過主日學,但父親經常以問答的方式教他們聖經。
十五歲時,他在信義會受堅振禮。 母親過世後,家中失去了溫暖,他離家去一農場工作。 海濱垂釣,林間拾殘枝都不能消除他內心的悲傷和空虛。

 

  1906年,有一天他在街頭,聽到一個年輕的女孩唱一首母親期待她浪子歸家的聖詩,深受感動,知道自己必須重生。兩週後,他在一次的佈道會中決志奉獻,而後他的生命經歷了驚人的改變。
他開始在各街頭佈道的工作中事奉。

 

  1909年,他深感自己學識不夠,決心去加州洛杉磯讀神學。 教會贈他一張單程的火車票,師母給了他數天的乾糧,於是他身懷九元美金,踏上了火車。 他備受艱辛地半工半讀。

 

  有一天他在洛杉磯一條冷靜的街上,看到一個男人在毆打妻子,他前往勸阻,反被打傷了手,以致數週都不能練琴;這使他更感到街頭傳道的重要性。
一年後他與女作曲家韋柏梅(
Bertha Mae Wilson)結婚。 他們終生同心合力從事聖樂事工。

 

  1924年李理納在印第安州成立了李氏音樂公司,六年後與拿撒勒人出版社合併,他擔任音樂主編有廿年之久。 他一共寫了四千多首聖詩,他是廿世紀重要的聖詩作家之一。
1959年夏,拿撒勒人大學授予他榮譽音樂博士學位,以表揚他對教會音樂的貢獻。

 

  他著名的聖詩有「耶穌奇妙的救恩」(Wonderful Grace of Jesus),「我奇妙的救主」(My Wonderful
Lord),和「榮耀釋放」(Glorious Freedom)等。

 

耶穌奇妙的救恩

Wonderful Grace of Jesus

 

耶穌奇妙的救恩,超過我眾過犯,我口舌怎能述說,更將從何頌讚?

祂除我罪擔憂愁,使我得著自由,耶穌奇妙的救恩,使我得拯救。

 

耶穌奇妙的救恩,臨到失喪之人,藉救恩我罪得赦,並拯救我靈魂;

主為我解脫捆綁,使我得著釋放,耶穌奇妙的救恩,使我得拯救。

 

耶穌奇妙的救恩,施與罪惡之人,靠主的大能救助,使我順服歸神;

蒙主賜平安滿足,得享天堂永福,耶穌奇妙的救恩,使我得拯救。

 

(副歌)

主耶穌奇妙無比的救恩,深過波濤滾滾大海洋;

高過最高山嶺,美過最美泉源,奇妙救恩足夠我需用;

闊過我一生所行的過犯,大過我一切罪汙邪情;

我要稱揚主聖名,我要讚美主聖名!

 

(可在聖樂分享的『心靈的詩韻 第三輯 』CD上聆聽此歌)

 

中英文聖詩集參考

英文歌名               I Know the Lord Will Make a Way for Me

 

教會聖詩   430

生命聖詩   314

聖詩     132

青年聖歌I    185

 

英文歌名               Wonderful Grace of Jesus

 

教會聖詩   78

生命聖詩   174

聖詩     51

讚美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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