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 活水(三)

十一月十日

道理的開端第五死人復活

死人復活是救恩的一部分,而且是很重要的,若不信復活的人,他還未得救。舊約時代的人對復活的事不清楚,先知講論復活事不多,最清楚的一句是先知但以理說的,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複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但十二2)。在猶太人中分了兩派,法利賽人信死人要復活,撒都該人不信死人能復活。

死人復活不是指著生病之人死了肉體又復活,在舊約以利亞和以利沙都曾叫死人復活。主耶穌在世上的時候,也叫撒拉路等死人復活。彼得傳道的時候,也曾叫死人復活。但這些復活的人,是地上的復活,不久仍是死了,不能長遠活著。

這裏論到死人復活,是主耶穌親自所講的復活,祂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十一25-26)。

主耶穌所講的死人復活很清楚,祂說: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因爲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幷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六39-40。主耶穌又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裏來的;到我這裏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六4454)。

這個復活就是身體得贖,靈魂體都進入永生。當我們初信主的時候,基督生命的靈就進入我們的裏面,我們的靈就先活過來。以後在主耶穌來的時候,我們的身體得贖,就是身體從死裏復活。活到主耶穌再來的信徒,要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身體改變成爲復活的身體,身體也進入永生,在不死的生命中永遠活下去,像基督從死裏復活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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