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4.12)

哥林多前书 9:1~14
  • 接续上一讲,保罗说明,他有权柄接受众教会生活供应的第一个理由,是他有使徒的身份,他的责任是传道,保罗也在第5节中提到,使徒(传道人)可以带着妻子一同到各地传福音,并一同接受信徒们在生活上的供应。
  • 6-7节第2个理由:做工的得工价是应当的。保罗提到他与巴拿巴在事奉主传福音的时候,选择不接受教会信徒的供应,并非因为他们没有权柄,保罗又举例说明做工的得工价是应当的:a.当兵的吃用国家的粮饷,b.栽种葡萄园的吃葡萄园中的葡萄,c.牧养牛羊的喝牛羊的奶,这都是应当的。
  • 8-12节第3个理由:保罗引用申命记25:4节指出,在律法中也规定工人应得工价。保罗说“牛在场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是比喻神顾念祂所创造的一切,在工作中得报酬是应当的。保罗指出,传道人将神的话语真理,神的福音传给世人,并对信徒在属灵生命上有教导,因此从信徒手中得到报酬是应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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