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2.05)

以弗所書 2:11~18
上帝之約
  • 2:11說到外邦人沒有受割禮,因此為猶太人所看不起。猶太人認為外邦人與基督無關,神與他們沒有約。
  • 神曾經與猶太人的確有約。最初是與亞伯蘭(亞伯拉罕)的約。創13:14-17記載了神與亞伯蘭的約。說明這是神拯救世人的計劃。第二是神與摩西的約(出6:4-8),要把以色列人寄居的迦南地賜給他們。第三是神與大衛的約(撒下7:12-16),要“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神的所有應許都經過祂兒子耶穌,在主基督裡完成了。
  • 神對所有的百姓如今也有約。耶31:31-34說神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要將“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做我的子民。”弗2:12說外邦人“與基督無關”,是“局外人”,“沒有指望,沒有神”。然而,弗2:13說:“如今卻在基督耶穌里,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 弗2:17“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一切都不同了,在耶穌基督裡都轉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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