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5.12)

以弗所書 5:18~20
要被聖靈充滿
聖經並沒有禁止喝酒,但我們要瞭解聖經所說喝酒的意義是什麼,允許我們喝什麼酒,以及警戒我們不可醉酒。聖經將醉酒與淫亂等罪相提並論。利10:8-9更指出在事奉神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一個放蕩的人,失去了神的兒女的見證。
聖經還有經文警告不可酗酒,如箴言23:29-33就有描寫醉酒的情況,將酒比喻為毒蛇:醉酒人“看見怪異的事”,“發出乖謬的話”,人鞭打他“竟不覺得”,清醒後“仍去尋酒”。許多罪惡都跟酒連在一起,家庭拆散,關係破裂,國家的失去,太多的悲劇都是為了酒。做神的兒女要瞭解酒不是好東西,會讓人吃虧,身敗名裂。
以弗所有一個奇醜無比的女神,在慶祝該女神的時候酒色不會少,這是邪僻的現象。保羅警戒他們醉酒絕對不是蒙福、討神喜悅的道路,要被聖靈充滿。
讓聖靈掌管你的生活、思想、行為,就是被聖靈充滿(弗5:18)。聖靈充滿就是把自己放在神的前面,讓神來充滿,這是沒有選擇的,是立即要做的,時時刻刻不斷有這樣的行動,一生在聖靈的掌管下。恩賜是聖靈主動給的,我們是被動領受,不是自己求來的。把自己交在神手裡,求神按照他的旨意賜下恩賜。
19-20節講人被聖靈充滿的表現。(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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