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6.01)

以弗所書 5:19~21
被聖靈充滿的表現
第19-21節描述被聖靈充滿在四方面的表現:
1.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包括樂器所發的聲音)。詩章是頌讚表彰神的偉大的詩篇;頌詞是頌揚主耶穌基督救恩的音樂;靈歌是受神靈感動唱出來見證,如“我寧願有耶穌”一類的詩歌。彼此對說,就是互相交通,用口唱、用樂器彈。
2.口唱心和的讚美主。要心口一致地讚美,嘴裡唱的,真正是心裡所思想的、所感動的。
3.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不論好的,還是不好的(按自己或世人的標準),發生在我們身上,都要感謝神。有人買到了房子,就說神如何恩待自己,這種是不造就人的見證。生病了、在逆境中也要感謝榮耀神。不要故意裝作、總是誇耀,要自然。在苦難中的見證,絕對造就人、榮耀神。奉主的名,意思就是按照耶穌基督的心意跟榜樣來讚美主。基督徒生活永遠平靜喜樂,表現出神的優美。我們要感謝的是父上帝,因他是萬事的主宰、萬福的源頭。
4.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對任何人有順服的表現。有的基督徒不會順服人。存敬畏基督的心,是一個基礎,沒有這個基礎就不會敬畏。彼此順服是在真理之下,不是因為某人的權力和地位。在主裡面互相學習、扶持糾正,是基督徒在主裡面的正常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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