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3.03)

以弗所書 5:22~24

上一段經文講到,信徒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接著保羅教導信徒,應當在生活中將彼此順服的心應用出來。保羅教導如何在家庭之間彼此順服,首先提到妻子順服丈夫,接著是兒女順服父母,最後提到僕人順服主人。同樣的保羅也教導丈夫,父母與主人都當以合宜的態度對待對方,就是要愛對方。

22節保羅教導信徒,做妻子的當以順服主的心態順服自己的丈夫,我們的丈夫都不完美,然而當我們願意順服主的同時,我們就會願意服在主所設立的家庭制度之下,順服自己的丈夫。

23節指出,在神所設立的家庭制度下,丈夫是家庭的頭,是帶有神所賜的權柄,是有保護與管理家庭的責任,就如同基督愛教會,是教會的領導者,管理者與保護者。(參考創2:18,林前11:3)

24節重申22節的教導,以教會順服基督的方式,妻子也當順服自己的丈夫,教會是基督的身體,連于基督,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凡事都當順服基督的帶領。丈夫是家庭的頭,這是神所設立的家庭制度,妻子凡事順服自己的丈夫有個先决的條件,就是丈夫所要求的要符合聖經的教導,沒有濫用神所賦予丈夫的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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