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书(3.03)

以弗所书 5:22~24

上一段经文讲到,信徒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接着保罗教导信徒,应当在生活中将彼此顺服的心应用出来。保罗教导如何在家庭之间彼此顺服,首先提到妻子顺服丈夫,接着是儿女顺服父母,最后提到仆人顺服主人。同样的保罗也教导丈夫,父母与主人都当以合宜的态度对待对方,就是要爱对方。

22节保罗教导信徒,做妻子的当以顺服主的心态顺服自己的丈夫,我们的丈夫都不完美,然而当我们愿意顺服主的同时,我们就会愿意服在主所设立的家庭制度之下,顺服自己的丈夫。

23节指出,在神所设立的家庭制度下,丈夫是家庭的头,是带有神所赐的权柄,是有保护与管理家庭的责任,就如同基督爱教会,是教会的领导者,管理者与保护者。(参考创2:18,林前11:3)

24节重申22节的教导,以教会顺服基督的方式,妻子也当顺服自己的丈夫,教会是基督的身体,连于基督,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凡事都当顺服基督的带领。丈夫是家庭的头,这是神所设立的家庭制度,妻子凡事顺服自己的丈夫有个先决的条件,就是丈夫所要求的要符合圣经的教导,没有滥用神所赋予丈夫的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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