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書(1.02)

提多書 1:1~4
  • 提多書的中心是福音性的,傳福音是保羅從神領受的託付,也是保羅的負擔(徒26:19-20,羅1:14-15,林前9:16,林後5:15,西1:25,多1:3,2:14)。
  • 1章1-4節是一般書信的一個程式,先介紹寫信的人是誰,再介紹收信的人是誰,最後是問安與祝福。保羅多次在信中介紹自己,是希望收信的人知道提多是受他託付的屬靈的真兒子,幫助提多在當時的環境中能夠比較容易傳講福音,並且保護提多的人身安全,也藉此給提多更多的提醒與鼓勵。
  • 1節保羅介紹自己:
1.是神的僕人:這說明保羅信主之後就將自己的主權完全交給神,他並將名字從掃羅改為保羅,這是表明他在猶太人中的權柄,他也在其他書信中稱自己為耶穌基督的僕人(羅1:1,加1:10,腓1:1)。
2.是耶穌基督的使徒:使徒的原文意思,是指一個報信的人。此處的使徒有使者的身份,是有權柄的,是為主耶穌基督傳話的人,這是要建立他在外邦信徒中的權柄。
3.保羅接著說他忠心獻身於神的託付:
(1)增進神選民的信心“憑著”有增進的意思。就是指用基督的話傳福音(羅10:17,林前1:23-25)。
(2)教導得救選民神的話,使他們的靈命可以增長,過一個敬虔聖潔的生活(帖4:3-5)。
(3)鼓勵信徒盼望神所應許的永生。神的信徒要有信心以得到永生,這是救恩的真理,鼓勵信徒過聖潔的生活,忍受苦難,奔走天路,這永生的盼望在神福音的話語裡顯明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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