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1.04)

加拉太书 1:18 ~ 2:9
18-19节,保罗提到他在亚拉伯三年后,就到耶稣撒冷去见其他的使徒们。此处提到的“见”的意思就是与其他使徒相识幷沟通,由他们来认定他所传耶稣的福音是从神的启示来的,他在那里见到了彼得与雅各。(徒15:12-13)
20-24节,是保罗对加拉太教会所做的誓言,他表明他所说的话都是在神面前说的,不是谎言。离开耶路撒冷之后,保罗到了叙利亚与基利家,就是他的家乡大数附近传福音,直到巴拿巴找到他一起到安提阿传福音,基督徒的称呼就是从此处开始的(徒11:25-26)。在当时保罗一直没有机会见到犹大地的众教会。当他们听到保罗所传的真道与耶路撒冷使徒所传的相同时,就归荣耀给神,这也就间接的证实了保罗所传的福音,是从主耶稣基督来的纯正的福音。
2章保罗再次强调他所传的福音与众使徒所传的相同,而那些假师父所强调必须先做犹太人,然后才能做基督徒的福音,是没有根据的。
1节,此处所说的14年,是指保罗在耶路撒冷见彼得、雅各之后的14年(徒15:1-4)。此处提到提多,他是保罗带领信主的外邦人。(加2:3)
2节,保罗申明他是奉启示到耶路撒冷去的,把他在外邦人中所传因信称义的福音,向衆使徒长老们陈说。保罗到耶路撒冷的目的:1.是要应证他所传的福音与使徒所传的相同,2.确认使徒们不会像假师父一样坚持立场,因为这会使得外邦信徒对自己的信仰产生怀疑,并可能会造成教会的分裂。
3节,使徒长老们对提多的态度,说明了他们对外邦信徒是否要受割礼的态度一样,他们对救恩的认知是相同的。
4-5节,保罗以是否要受割礼这件事,指出有假弟兄在教会中窥探保罗与信徒们在基督里的自由,这自由可以是:1.信徒不再受律法的规条礼仪限制,2.信徒对自己的信仰有选择的自由。此处所说的奴仆,是指做律法规条的奴仆。保罗幷指出在因信称义的福音真理上,他是丝毫都不放松的,为的是要使外邦信徒对福音有信心。
6-8节,保罗在耶路撒冷所见有名望的人,是指彼得、雅各与约翰,他指出这些使徒对他所传的福音幷无影响,因爲他所传的福音是直接从神来的启示;并且因为他们对保罗所传的福音没有加以批评,就更证明了保罗向外邦人传福音是受了神的感动与托付,就如同彼得受感动向犹太人传福音是一样的。
9节,使徒们更承认了保罗受神的呼召与恩典,要他成爲外邦人的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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