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1.08)

加拉太书 3:7~14
7节,保罗强调,亚伯拉罕是因着信而得救,与他是否受割礼无关(罗4:10-13)。犹太人一直以自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而自豪,但神所看重的并不是从肉身而言的亚伯拉罕后裔,神看重的是有像亚伯拉罕一样信心的后裔(罗4:11,约8:39-44),凡和亚伯拉罕一样有信心的人,都被称为亚伯拉罕的后裔。
8-9节,保罗指出,在圣经中早已预言神将以“因信称义”为原则来拯救外邦人,神将因信称义的福音传给亚伯拉罕,告诉他“万国都必因他得福”(创12:3)。此处所说的福,包括神的恩惠、爱与怜悯。(弗1:3-14)
10-12节,保罗从反方向教导信徒,指出遵循律法的人是要被咒诅的,“咒诅”是指神施行审判以后的惩处,此处保罗引用申命记27:26。神律法的标准是绝对,神要求行律法的人行为要完美,思想要纯洁,若犯了律法中的任何一条都要被咒诅,因此人无法靠行律法而得救。保罗又引用哈巴谷书2:4,强调人是因信得救,靠着主耶稣而得永生。保罗再次强调,信与律法是不能并存的,若人想靠着行律法得生,就必须行全律法。(利18:5)
13-14节,保罗教导如何才能脱离受咒诅的路。唯有基督以无罪担当了我们的罪,才使我们脱离了咒诅(申21:23-24)。因为耶稣为我们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救赎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这却使得犹太人不接受耶稣就是弥赛亚(彼前2:24)。因着主耶稣的救赎,使得一切神应许给亚伯拉罕的恩福,借着主耶稣基督临到一切相信主耶稣救赎的外邦人,可以得永生,并得着应许给因信称义的人的圣灵。(弗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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