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2.07)

加拉太書 5:17~21
17節保羅指出,在信徒的生活與心靈中,聖靈與情慾是不斷的相爭的。此處的聖靈,指的是在聖靈管制之下的新生命。這種相爭是我們靈命長進的憑據,使我們的生命越來越像主耶穌(羅7:18-25)。“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事”,指的是我們裏面的罪性阻擋我們行善。
18節保羅提醒加拉太信徒,信徒成聖的生活幷不是要信徒回去遵守律法的規條,也不是放縱情欲。順從聖靈引導的生活是一種信心與愛的生活,以愛為規範,以榮神益人為目的。這樣的生活才是真正的自由的生活。
19-21節保羅指出15種屬肉體的敗壞行為,可分為:1.有關性方面的包括奸淫,污穢與邪蕩;2.信仰上的敗壞就是拜偶像;3.行邪術;4.人際關係上的行為,包括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5.有關飲酒宴樂包括醉酒,荒宴。保羅指出當我們放縱肉體情欲的時候,就破壞了我們與神與人的關係,也敗壞了自己。在此保羅幷很嚴厲的指出信徒若行爲時常如此敗壞,就沒有完全的得救,不能進入新天新地。 
“承受神的國”有4個解釋:1.順服神的主權(太6:10);2.指一個人完全的得救(可10:24-26);3.指一群心中以神為王的人(太16:18-19);4.指未來的新天新地而言。在此以第2,4的解釋較合乎經文意思。
22-23節聖靈的果子,在此處是單數字,表示這不是人力可以達到的,保羅強調這些果子的合一性,都是應神的大能所産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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