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2.06)

羅馬書 4:17~25
分辨虛假的信與得救的信心(羅4:17-22)
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就能得到稱義的地位、也就能承受神的應許。一個有得救信心的人,才是效法亞伯拉罕信心的人,也才是因信稱義的人。行爲不是稱義的條件,但卻是信心的驗證。有得救信心的人,必能活出與信心相稱的行爲來。
在不利的環境下,對神全然信賴
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是一件幾乎是不可能的事,但是他信任神。這是對神完全的信賴,即使在最不可能的情況下,他也深信不疑。這就是亞伯拉罕的信心。
在絕望中、存盼望的信心
亞伯拉罕的信心幷非是短暫的信心,而是經得起考驗的、堅定不移的信心。所以,真正的信心是經得起考驗的信心,即使在惡劣的環境底下,卻仍然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這就是神所說的亞伯拉罕的信心。這樣的信心能讓神算爲他的義。
我們也是相信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羅4:23-24)
我們這群亞伯拉罕信心的子孫,也是效法他的信心,相信主耶穌從死裏復活。因此與他一樣,得算爲義。
主耶穌復活是爲了叫我們稱義(羅4:25)
祂的復活證明瞭神已經悅納了他的贖罪祭,我們的罪已經得到赦免,我們在神面前已經得到了稱義的地位。
結論
亞伯拉罕的信心給我們很好的榜樣,在不利的環境下,對神全然信賴,在絕望中存盼望的信心。我們只要跟他一樣,效法他的信,同樣也能得到神算我們爲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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