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3.01)

罗马书 6:11~14
11节:与基督联合的人,应当像基督一样,向着罪看自己是死的,罪的权势不能再辖制我们。基督徒要靠着圣灵活出一个有主生命的生活,一方面主将我们的罪债付清,我们被称爲义;另一方面我们要一步一步在我们的生活中,让罪的影响力也消失。这就是称义的人成圣的过程,要我们一生去努力完成。
12节:属灵争战,在每个人心中仍在进行。罪与圣灵两股力量在争夺我们心中的主导权。
13节:肢体若用错了地方,就会让我们沉溺在罪中、去作得罪神、远离神的事。求圣灵帮助我们、清楚分辨自己的肢体要献给主而不是罪。
14节:信主的人,从在律法定罪以下,转移到赦罪的恩典之下,没有理由再爲自己找犯罪的借口,更没有理由继续向罪效忠。
信主的人与过去不信之时最大的差别,就是生命的主权发生了转移。当主权改变之后,就要活出与主权改变之后相称的生活,走成圣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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