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書總論與馬可福音系列 (2.14)


今日講題:約翰福音第四講


() 約翰福音的結構大綱:


[這事以後]來區分:(續上講) 這個把前後連結的詞作為結構區分的依據。



· 51和約61兩個神蹟所發生的地點是在南邊耶路撒泠和北面加利利,作者把這兩個時間空間地點不連續的事,透過[這事以後]這個詞把其連起來說明神所啟示的信息。讓讀者讀到這部分能夠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正如約211和約446-54是耶穌所行把水變酒的第一件神蹟及醫治好大臣兒子的病的第二神蹟,說明其結果是顯出祂的榮耀,以及門徒和大臣全家都信了的結果。當然其中有論到耶穌有審判的權柄,主是生命的糧及信耶穌得永生的教訓。把眾多的神蹟中選擇一些連起來,其目的是說明事件的結果及主的教訓。



· 71[這事以後] 猶太人想殺耶穌起,到約1938也有神蹟發生,盡管希臘文裡相同的詞彙出現三次卻沒有翻譯成同樣句型,描述的重心還是把耶穌在耶路撒冷作為記錄的最核心部分及內容,與符類福音多記載耶穌的事在北面加利利為主,而約翰福音多記載耶穌在南邊耶路撒泠。用較長篇幅來表達是主耶穌為我們受難並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核心信息。



· 1938-2031先描述主耶穌復活及向門徒顯現是在耶路撒泠,但後面約211 是主復活後在北邊加利利的提比哩亞海邊向門徒顯現,正如上述把不同的時空通過[這事以後]這詞彙把其聯系起來,[這事以後]這個詞彙可把約翰福音分成八個大段落。



· 約翰福音有一個主要目的是讓所有讀者都能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因約翰福音是在較晚的主後85~90年的著作,那時教會巳從耶路撒泠發展至各地,其中的發展使徒保羅擔起很重責任,正如徒919-22所載保羅初出傳道時,其信息重點和約翰福音表達的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的信息是完全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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