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系列(2.02)

馬太福音 5:17~32

神希望我們都是蒙福的人,叫我們憑信心從主那裡領受生命,都能夠恩上加恩,並且將主的生命自然的流露出來。


律法告訴我們神的心意,先知把神的託付教導我們,舊約告訴我們想靠著律法與先知達成神的心意是不可能的,主耶穌說他來是要成全律法,因為唯有藉著主使我們可以進入屬靈的境界,我們才能達成神的心意。


不可殺人(v.21)-人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當我們看到人的時候,就應該對神產生尊敬。這不只是指表面而已,還包括我們的意念,不可懷怨,不可遷怒,我們只是從表面來看律法,但神是看人的內心,當我們在主裡有長進的時候,主的話就會在我們心裡產生警誡的作用。不可殺人與愛人如己在神的心意裡是同等的,但在人的心裡卻視為兩個不同的層面,神要我們先與人和好再獻祭,以免使獻祭流於形式,神要我們是真正的完全(v.26)


不可姦淫(v.27)-是神對愛的要求,我們不能愛神又愛世界,我們常以屬世的眼光來看世事,主耶穌來把屬靈存到永遠的好處顯給我們看,使我們能謙卑在主的面前。不可姦淫與聖潔在神的心意裡是指同一件事,但人卻將它分為兩個不同的事件,真正的聖潔是從主而來的,當主聖潔的生命在我們裡面的時候,我們就會以嚴厲的要求自己,藉著主的靈使我們能合神心意。(參考西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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