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系列(3.12)

馬太福音 12:38~50

我們要想在主裏追求,但又好像拉著自己,又不想相信,又想信又信不來,就像文士和法利賽人一樣。人是到了理性的一個盡頭,用個人的方式來解釋,解釋完了自己又不滿足,又希望有新的東西能使他們相信這些事,新的東西來的時候,用另外理性的方式來解釋,所以又抓著理性,又拿捏不著信心。人就是在這苦的光景裏面。耶穌說過,我們如果立志遵行父的話,便知道這道理是出于神的不是,因為在行的時候便明白這真理,便知道這是從上頭來的。


耶穌來到我們當中,把舊約裏的預表帶領我們進入真實裏面。所以要遵行天父的旨意,我們必須看見神在我們身上寶貴的心意,不讓我們停在過去的歷史,也不讓我們從歷史中找出一些自以為高貴的意義,乃是由這些歷史幫助我們進入神更深的心意裏。


耶穌說,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這是新的生命所拉起來的關係,不是在地上的關係,而是永遠的、屬靈的關係。因此,我們可看到,當我們遵行天父旨意時,有一個生命在我們裏面,這生命使我們能行天父的旨意,走天父的道路是很自然的流露出來,希望神在我們中間能得到當得的榮耀。當遵行天父旨意時,有從神來的生命把我們拉在一起,連結在一起。


我們來到主面前,不僅要得到神的能力,將鬼趕出去,更重要的是讓主在我們當中掌權,榮耀地坐在寶座上,好讓惡者在我們當中沒有任何的地位、權勢。遵行天父旨意的時候,一面這是一條生命的路,一面看到神帶領我們寶貴的目的,這目的是藉著耶穌我們得生命,並且我們走在祂裏面,讓祂的王權、國度的豐盛能顯在我們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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