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系列(10.06)

以賽亞書 53:9~12

·        9:這節經文預表了主耶穌死後被埋的情形(27:57-60)。在當時的風俗犯人死後,他的身體是不受重視的,是被隨便掩埋的。


·        10a:“定意就是神按祂自己的意思。主耶穌獻上自己為贖罪祭,為世人的罪受苦難,被壓傷是為了完成父神的旨意(10:17-18,來9:14,羅3:25,約一書2:2)。主耶穌是甘心自願的獻上自己為挽回祭,洗盡了我們所有的罪。


·        10b:“看見後裔,延長年日都是神對順服祂的人的應許(41:16)。按屬靈的觀點來看這些都適合主耶穌(7:16-25,啟1:17-18)。這也預表了主耶穌死後必要復活,且活到永遠。耶和華所喜悅的事是指神的旨意在祂兒子手中得以成就。


·        11:“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這句話說出了我們與神的生命關係,就是指出凡接受主耶穌為救主的,就可以稱義算為無罪的了,因為主耶穌擔當了眾人的罪,這是以賽亞書53章的重點,也是主耶穌救恩的中心,主耶穌到世上來的目的就是做為罪人的替身,擔當罪人的罪孽,為罪人受苦受死。祂受了這致命的苦難之後,必得見光明,並心滿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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