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系列(6.22)

以賽亞書 33:13~18, 以賽亞書 57:19, 以弗所書 2:17, 列王記下 19:35

1)  在錫安那些不信神而去求助于埃及,犯了罪的猶大人都要為著神的作為而懼怕、而戰競。神的本性是不容許犯罪的。他們有誰能抵受得住神的震怒,與永火同住呢?


2)  只有以神的標準來生活及行事的、說正直話的、不以欺壓手段詐財的、不收受賄賂的、不聽信讒言陷害人的、閉眼不看邪惡事的,必得到神的祝福、供應,他居住的地方是絕對安全的,敵人無法攻得進去的,他的生活飲食亦不虞缺乏。


3)  在災難之後,必可看到在以色列王位上的彌賽亞榮美的儀仗及容顏,同時王國的幅員必定更加寬廣。


4)  你的心到時必會默想以前使人驚駭的事,那些軍事活動在哪兒了?


5)  大戰過去了,你現在回頭在那兒默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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