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論(1.04)

提摩太後書 3:15, 希伯來書 11:1, 以弗所書 6:23

講題:“信”的真諦



一.前言:


新約關於“信”的教導,乃是承接舊約發展成一特定的用法:強調信者與所信對象之間切身親密的“真實信靠”關係。

 

二. “信”的層面


因此,“信”含有兩方面的意義:


(1)客觀事實層面,指“信仰”即所信的具體對像或內容;


(2)主觀經歷層面,指“信心”即信者本身的委身投入。

 


三. “信”的焦點


“信”就是心眼注目看肉眼看不見的主,“仰望為我們的‘信‘(原文直譯)創始成終的主耶穌”。聖經所說的“信”就是注目仰望基督。



四. “信”的中心


基督乃是你我“信仰與信心”的中心,“信”並非來自理智的辯論或情感的經驗或教會的傳統。真正的“信”是根據真理,所以才是確實的。而主的話就是真理。



五.信的關鍵


“信”乃是透過聖經,在基督裡,對創造主救贖主神,在理智上真實認識、情感上熱誠皈依、意志上完全交託,所產生的“生命關連”與“生活方式”。



六.結論


“神學乃是以信學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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