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生平(10.12)

约翰福音 19:26~27, 马太福音 27:46, 马可福音 15:34
第一百二十讲 十架七言(二)
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不但承受了身、心、灵三方面的痛苦,而且忍受十字架周围敌人的咒骂。在这一切痛苦之中,主耶稣仍然没有忘记他的母亲和他所爱的门徒,这种爱心和孝心是我们的榜样。
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受苦时讲的第三句话是安排母亲日后的生活。他对站在十字架下痛不欲生的母亲马利亚说,母亲,看,你的儿子!又对约翰说,看,你的母亲!意思是说,站在这旁边的约翰以后来照顾你,你就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同时也把母亲交托给约翰来照顾。从此以后约翰就把马利亚接回家中奉养,如同自己的母亲一样。
圣经中有三处记载耶稣和母亲的关系。1.他十二岁的时候随父母去京城(路2:41-52),留在耶路撒冷跟圣经的老师谈论。他已经清楚他的使命,要为上帝做成上帝吩咐他的工作。看见父母忧愁就顺从他们回去。这是孝顺的榜样。2.太12:46-50记载耶稣讲道时母亲和弟弟来找他。他说:凡遵循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意思是说他与世人的关系不只是家庭的关系,还有更高的属天关系。3.在一次婚宴上母亲告诉他没有酒了。他说“妇人,我和你有什么相干?”意思是说他的时候还没有到。但主耶稣还是将水变成了好酒,说明他和母亲的关系非常亲密。
耶稣妥善地安排了母亲日后的生活以后,又仰起脸来对上帝祷告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这是耶稣在十字架上说的第四句话。因为主耶稣为世人背负罪恶的重担,所以上帝暂时对他掩面不顾,以致耶稣感到灵里的痛苦。耶稣在客西马尼也曾经痛苦地恳切祷告,汗如大血点流下来(路22:44)。他祷告撤去苦杯,但是最后他顺服了,说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做。所以我们在最痛苦、无路可走的时候,正是需要抓住神的时候,神不会离弃我们。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