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生平(2.11)

馬太福音 5:21~48
第二十三講  基督徒的倫理道德
耶穌基督用六個例證說明基督徒的倫理道德:1.論殺人和恨人(太5:21-26);2.論淫亂(太5:28-30);3.論休妻(太5:31-32);4.論起誓(太5:33-37);5.論報復(太5:38-42);6.論愛仇敵(太5:43-48)。
主耶穌用這些例證,說明信徒公義的標準要勝過世人的標準,也就是新約与舊約不同的地方。舊約說殺人是犯罪,新約說恨人就是犯罪;舊約說淫亂是犯罪,新約說男人看見婦女心裡有不當的思想也是犯罪。主耶穌不只定罪錯誤的行為,也要除去錯誤的動機,責備輕視別人的態度。
活在新約時代,除了遵行上帝聖潔公義的律法、注意自己的行爲以外,還要留意自己的動機,保守心思,合乎上帝聖潔的要求。中國哲學說“內聖外王”就是強調人裡面有聖潔的生命,外面才能做別人的表率。
主耶穌在登山寶訓裡給了我們人生高超的境界,要我們像天父那樣完全。人無法達到,只有主耶穌的生命在我們裡面發動運行的時候,聖靈加力在身上的時候,人才能逐漸有靈命地長進,活出上帝要我們活出的生命來,在倫理道德方面不斷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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