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生平(8.11)

馬太福音 24:12, 馬太福音 10:36, 路加福音 6:24~25
第九十五講 親人為仇,富人遭殃 
聖經告訴我們,末世不法的事會增多。國內開放以後,不理想的事情也出現了,道德退步了。在這樣的情況下,基督徒獨善其身還不夠,還要兼善天下。西方在過去半個世紀一直享受長治久安,也有充分自由的表現,但在道德方面未必有進步。歷史學家曾經說過去的21個文化有19個是從內部道德敗壞而毀滅的。古今中外都一樣:政府的權利越大,人民的自由越少,社會犯罪的案件可能也減少。相反,政府權力越小,人民的自由越多,社會犯罪的案件也可能會增加。
太10:36說:“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過去為了信仰的問題,家庭裡會發生爭執,甚至有被處死的,但是家人彼此為仇大規模的出現還是近代強調階級鬥爭的國家所有的現象。這就證明聖經的預言應驗了,也告訴我們主耶穌再來的日子不遠了。
在世界各地財富分配不均,引起動亂。近代西方社會,有錢就有勢,在東方有勢就有錢。如何讓貧富不懸殊?西方鼓勵賺錢,也鼓勵分享。基督徒要有新的認識:教會對個人救恩和社會公義應該並重。各國中信靠上帝得到救恩的人越多,社會也應該變得越善良越和諧。基督徒在這個社會要發揮好的作用。英國工業革命以後婦女兒童進入工廠造成許多不良的現象。但是因著衛斯理先生廣傳福音的結果,英國制定明智公平的立法,社會變好,避免了一次流血的革命。這是基督徒在社會上做光做鹽最好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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