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 活水(三)

六月二十八日

四福音中所記許多人因信病得了醫治,因信得著死人復活,多半是求地上的好處,他們都因信得著了所求的。惟有一個犯罪的婦人,她同城的人都知道她的行爲,她自己也知道自己是罪人,她懼怕犯罪的結果,她痛恨自己的罪。主到了她所在的那城,她不失掉機會,到主面前尋求赦罪之恩。她未去之先,她已經信了主有赦罪之恩,她的行動證明她有信心。她拿著一個裝滿香膏的玉瓶,到西門家中,站在主的背後,挨著主的脚哭,泪水滴在主的脚上,就俯伏在地用頭髮擦乾,又親吻主的脚。西門雖然請主吃飯,他對主的認識連先知也夠不上,他心裏說: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祂的是誰,但是這女人認識主是神的兒子,因爲唯有神才能赦罪,這是猶太人所共知的,她信了主耶穌有赦罪之恩,所以她來到主的背後。主說:「你的罪赦了,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路7:36-50

其實不是她在主背後哭泣又獻上香膏之後,她才得著赦罪之恩。主知道萬人的心,當她在家中痛悔自己罪孽的時候,主已經赦免了她,她是去報答主的恩愛的。從主的話中可以聽出來,主對西門說:她許多罪都赦免了,這是主對女子說話以先,對西門說的。

主對女子說的話中,有一句是:你的信救了你許多人來求主耶穌的是因著信得著了所求的,但多是身體的好處,惟有這女子得著了赦罪之恩,永生的福氣,這是最大的恩賜。

所以大衛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凡心裏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爲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32:1-2

這個女子,從進了西門的家只是哭泣,沒說一句話,只是有愛主的行動。她不敢面向著主,她站在主的背後;她不敢動主的頭,她抹主的脚;她不敢和主親嘴,她只親主的脚;她是如何認識自己的罪,俯伏在主的脚前,主看見了她的每一個動作,主更看見了她的內心,主不但赦免了她的罪,而且賜給她平安,是平平安安。

那些求治病趕鬼的人,後來仍是死了,但這女子所得的是永遠的赦罪,她的行動,不知感動了多少有罪的人來到主面前認罪悔改,在主的脚前流泪。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