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導讀(1.07)

民數記導讀第七講 屬神的精兵(三)利未人的職任

生命是事奉的基礎,在事奉的安排上,神要事奉的人和他們所作的事務都成為神的見證,向人顯明神的心意。

一、職任的內容 (民3~4章)
利未人分為三個大的家室:革順族、哥轄族和米拉利族。他們的職任有三個:看守、辦理、扛抬。
1. 看守-將一切不合神心意的擋在外面。可以清楚地看到神家的見證、原則、尺度。
2. 辦理-會幕裡面需要的設備、屬靈生命的糧要擺設出來,而且要維持供應。
3. 扛抬-以色列人出埃及、走曠野的日子裡,利未人負責會幕的扛抬,讓神家帶著屬天的能力和權柄。

二、職任的分配 (民4章)
神給利未人作了兩次的數點。在第3章的數點是為安排生命的服事,在第4章則是為了安排事務上的服事。
1.哥轄族 (民4:1-20)-負責看守及扛抬聖所內的器皿和外面的祭壇。約櫃是哥轄族的亞倫家祭司們負責扛抬。這裡哥轄族負責的每一樣都與基督發生直接的關係。
2.革順族 (民4:21-28)-負責看守及扛抬帳幕、罩棚及蓋、會幕的門簾、院子的帷子、門簾及繩子。包含兩個屬靈的原則:基督是門;基督是我們的遮蓋和保護。
3.米拉利族 (民4:42-49)-負責看守及扛抬豎板、閂、柱子、卯座、橛子、繩子。這裡的屬靈意義是基督、是救恩的根基;是一切見證、建造穩定的力量。

三、職任的要求 (民4:3,23,30)-利未支派的三個宗族在會幕裡任職的,只限於“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雖然生命的事奉是一生的,但事務上的事奉的年日卻是只有短短的二十年。

四、職任的保護 (民4:18-19)-在當時承擔事奉的人是不能直接見神的面,所以在會幕中事奉的人,生命發生危險的機會很大。但神記念親近祂的人,不要他們死亡,祂要給他們保護,除了提醒他們不可摸聖物,和只讓祭司管理和看守聖物以外,神作了一點安排:在會幕中事奉的利未人要根據祭司的指派去作所當作的,這樣的接受事奉,是事奉人得保護的方法,他們也就常活在神的榮耀中。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