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導讀(2.10)

民數記導讀第二十講 生命吞滅死亡的見證

經過瘟疫,百姓看見了神的權柄。但對於神藉著人來顯出祂的權柄,人又多半不肯甘心去接受。神一定要把他們領進真實的認識裡面,不再看重行政組織上的權位,而是看重屬靈的權柄,然後接受屬靈權柄的帶領。當人真實的認識神的權柄,才會脫離人自己要出頭的傾向。

一、復活是權柄的根據 (民17:1-6)
民數記16章記載了一個可怕的事件:以色列百姓中有一群人合力攻擊摩西和亞倫,而且這一群人都是領袖! 他們群起控告摩西和亞倫,罪名是擅自專權,謀殺欺騙。這一群人真正的動機是想要奪權。
民數記17章所記載的事情,其目的就是為了對付以色列人的背叛,神自己來證明祂設立人的權柄根據乃是復活。祂用此來止息人的怨言。

二、復活是職事的標誌 (民17:7-9)
各族長把杖存在法櫃的帳幕內,在神公義的鑒察下,亞倫已經枯乾的杖不但發了芽,而且開花結果。神藉著復活的神蹟印證了對大祭司亞倫的揀選,作為代表祂的權柄的人,好止息百姓的怨言。所以權柄不是爭來的,乃是神設立的。

三、復活是事奉的原則 (民17:10-13)
百姓這時才相信了神的揀選,有了這樣敬畏的心,他們才能重新認識利未人和祭司的事奉。一切事奉的原則,乃在於發芽的杖。復活乃是事奉神的永遠原則。事奉神的權柄,乃是根據復活,不是根據人自己。復活就是神,復活在發芽的枝上,乃是發了芽、開了花、結了果,這乃是成熟的復活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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