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導讀(4.01)

民數記導讀第三十一講 滿足神的心意(一)燔祭

民數記第28~29章,是神重申祭祀制度。在以色列百姓進入迦南之前,神把百姓要遵行的祭祀條例,與各個節期聯繫在一起,整理成一個統一的法典賜給了摩西。這樣的祭祀條例在出埃及記、利未記裡都有記載。但之前的祭祀法是神賜給第一代以色列百姓的,這裡的祭祀法是神賜給即將進入應許之地的第二代百姓。在律法時代,獻祭是討神喜悅的方式。

一、常獻的燔祭 (民28:1-8)
神這一次教導神第二代百姓獻祭,重點是燔祭,燔祭的目的是尋求神的悅納。常獻的燔祭 “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是晨昏兩次獻的燔祭,使靈裡面時刻保持清新。人藉著獻燔祭來保守人留在蒙悅納的地位上,使人常常生活在神的應許中。神藉著獻燔祭的安排,使祂的百姓不住的學習保守自己在神面前得蒙喜悅。

二、安息日的燔祭 (民28:9-10)
出埃及以後,安息日是為了記念神領以色列民脫離在埃及為奴之家。安息日就使人去思想神的恩典,去尋求神的喜悅。

三、月朔的燔祭 (民28:11-15)
“月朔”就是每月初一,在神揀選的恩典中,每一種地上生活週期的開始,都在仰望在神的悅納中來更新自己。
獻燔祭總是有素祭伴著,還有醇酒一同獻上為奠祭。表明人在生活中樂意為得神的喜悅而撇下屬地的美物,只要神得滿足就喜樂了。

四、節期的燔祭 (民28:16-31)
神給以色列人定規了一些節期,在這些節期中,獻燔祭也是其中的一個重要內容。節期內的燔祭都是“在一切燔祭以外”,神的百姓不住的在奉獻上更新。耶和華的七個節期,正是神永遠的計劃的表明。因此,在節期中的獻祭,不單是有愛慕神的悅納的含義,也加上把自己投入神永遠的計劃中活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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