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二系列(3.10)

天國的子民

太18章是馬太記載天國君王的第四篇講論,爲的是糾正門徒的錯誤態度。神的兒女彼此相處,本來應該誠實相愛、和睦同居,然而,在現實生活裏,基督徒之間却存在那麽多的嫉妒紛爭,實在需要太18章教導他們神子民合一的三大要素。

一、謙卑的生活(太18:1-14)
主耶穌已經兩次(太16:21,17:22)明示門徒,祂將要受苦、受死,門徒似乎不爲所動,却在思想將來在神國裏占什麽位置。以至于爭論起來。神子民的自私與不和,實在是基督徒的耻辱。主將一個小孩子帶到門徒面前,教導他們謙卑的樣式:
1.羡慕像小孩子——小孩子的樣式就是單純。所以,要在神眼中作個單純的人。在神國的事上、在屬靈的事上,神非常在乎我們是否單純。祂不容許我們摻雜任何其它的動機以及不單純的意念。所以主的這個的要求是絕對的,你們若不單純像小孩子,就斷不得進天國。我們在這裏要受到很深刻的提醒。
2.回轉像小孩子——主耶穌說:“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在天國裏,謙卑乃是在神面前承認自己是一無所有,因此神就把基督賜給他,作他的所有。凡是單純的追求要得著基督的人,基督就與他聯合在一起。這裏說的聯合是實際的聯合,不是指在救恩地位上的聯合。這樣的聯合只有像小孩子一樣的單純向著神的人,才能有這樣的聯合。
3.堅持像小孩子——主告訴門徒,認識天國的人,要用絕對的心思來維持向神的單純,寧願自己忍受一些殘缺,也不要失去向神的單純。

二、誠實的生活(太18:15-20)
誠實的生活是基督徒最基本的特質。無論是個人的,還是團體的。其實基督徒在地上活著不是單獨的,而是團體的,這個團體不是屬人的組織,而是屬靈的組織,那就是教會。
1.教會在地上是屬天的城——主耶穌升天之前只講過兩次教會。一次是在太16:,祂說教會是建造在基督這個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够勝過她,是指宇宙性的教會。第二次講教會,就是在這裏,是指地方性的教會。宇宙性的教會就是普天下凡是在基督裏重生得救的人都在這個教會裏,是合一的,也是唯一的。地方性的教會是指具體在某個地方上裏的教會。在神家都是平等的,我們都是罪人,大家沒有所謂的高低、權柄;但神的家裏絕對有秩序、有長幼。你要相信神會在這裏藉著教會來執掌祂的權柄。
2.教會在地上是光明的城——主耶穌說,“你們是世上的光。”神不允許神兒女們中間發生難處。從舊約的律法到新約的引導,神都不喜悅看見神兒女中間發生難處。
3.教會在地上是公義的城——教會的權柄不是像地上的政權那樣管理人,執行刑罰,而是宣告天上的定意,顯示屬靈的釋放或捆綁。教會本身不能製作權柄,只是執行權柄,權柄的製作乃是在神的手裏。神的心意顯明在教會中,教會就表達幷執行神的心意。

三、相愛的生活(太18:21-35)
耶穌對彼得說要饒恕得罪他的弟兄“七十個七次”。主幷不是要他忍到四百九十次,而是就像保羅在林前13:5所說的:“愛是不計算人的惡”,你不能去計算的。真正的饒恕,在主的面前就要忘記它,不再記念它。饒恕幷不是去否認傷害曾經發生,饒恕不是完全忘記,或不記得了。我們雖然不能完全忘記,但是我們可以選擇寬恕,選擇不再去記念。饒恕幷不是咬緊牙關來勉强饒恕,而是藉著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幫助我們。肯饒恕人是需要够大的度量,肯承認虧欠也是需要够深的降卑。沒有十字架的工作,人的度量大不到那裏去,人的降卑也只能留在虛假的外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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