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3.03)

罗马书 7:1~6
犹太人反对保罗因信称义的教义,他们认爲如果称义只靠信心,律法就等于无用了。他们认爲律法对于他们仍然有效,能约束他们,让他们成圣。保罗驳斥这种观念。
第六章与第七章的对比
6:1罪 7:1律法
6:2在罪上死 7:4在律法上…死了
6:4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 7:6b服事主要按著圣灵的新样
6:7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 7:6a我们既在捆绑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
6:14罪不能作你们的王 7:1律法管人是在活着之时,但你们已经死了
6:18从罪里得了释放 7:3脱离了…律法
6:22做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 7:4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结果子给神
丈夫的律法
1.本章的律法是指旧约时代约束人的摩西律法制度而言。
2.丈夫妻子的关系,类比于律法与犹太基督徒的关系。丈夫死了,婚姻之律法不能再约束妻子。虽然律法不会死,基督徒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等于是向着律法死了,律法对他的约束也结束了。
3.基督徒有自由归于基督,正如丈夫死亡的妻子,可以归于别人。
4.律法没有让人有行出的力量,唯圣灵能赐人生命和力量,能成就律法所不能的。
从仪文的旧样变成圣灵的新样
脱离律法的意思,是不再被旧约那套从外在约束人的律法制度所辖制,而是靠着圣灵从内在更新我们的生命、管制我们的生活。仪文的旧样、与圣灵的新样成爲对比,正如罗马书第二章说的:“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罗2:29b),与哥林多后书三章说的:“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著字句,乃是凭著精意。”相合。今日我们服事神的态度必须从心中被圣灵感动,不是靠着外在律法仪文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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