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1.03)

约翰福音 1:1~18, 约翰福音 1:19~34

1-18节,续第二讲)


耶稣是中保:因为从他那里可以找到从神来的生命和真理。“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1:17)律法和恩典是对比的。律法使人知罪,律法定人的罪,律法判刑。人人都有罪,罪的工价就是死。而哲学无法解决死亡的问题。耶稣一来解决了死亡问题,他被钉十字架,流血赦免了人的罪,从死里复活使相信的人得到永远的生命。因此人得救不是人的功劳,不是因为人行为好。耶稣基督是一切问题的答复。


子表明父:“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1:18)神是灵,人的肉眼不能见。如同爱一样,只能表现,不能看见。耶稣来解决这个问题。他是神的表达,表现为一个实体,不高高在上而存在于人的心里。


接待耶稣的可作神的儿女:“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怎样接待?要把主耶稣基督接受在自己的生命里。咖啡加了糖味道不一样,人的生命里加上了无限的神,人生怎么不改变?


(以下是19-34节)


19-34节是约翰的见证。约翰在当时是了不起的人物,很多人到他哪里受洗。法利赛人问他是谁,他回答说:他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亚,不是先知。他是“旷野的人声,给耶稣解鞋带也不配,是用水施洗的”。说明他要迎进来的更大。他为耶稣做的见证有三:


1. 耶稣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 ,是来担当人的罪的。日本一位校长曾经为一个犯过的学生受罚,挨25鞭,让那个学生懂得了耶稣的爱。


2. “你看见圣灵降 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约1:33)在旧约时代人在律法之下,在新约时代人在恩典之下。教会因圣灵而成立,有圣灵住在里面。


3. “证明这是神的儿子。”(约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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