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2.15)

约翰福音 6:52~59

耶稣说祂是生命的粮,吃祂的肉喝祂的血就有永生。旧约里说到犹太人过逾越节要吃整只的羊,从头到尾全部吃掉。把羔羊的血涂在门上,免于家里的长子被击杀。主耶稣为我们流的血有两个功能:一是还我们的罪债,二是洁净我们。神要我们把主耶稣完完全全地吃下去。好的不好的部分都要吃,即在得到喜乐平安能力满足的同时也要撇下一切背起十字架跟随祂。


 


基督徒跟普通人的不同处就是有主在生命里。法国一个文学家写过一篇小说,描写一个吝啬的人,每天要把藏在床下的金元拿出来看。一个风雨天他在窗外捡到一个弃婴,从此他的生命改变了。从一个吝啬人变成慷慨的人,肯帮助人的人。一个婴孩能改变一个人的生命,耶稣基督进入人的生命还没有影响吗?


 


耶稣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6:56)传道人常被问到什么是基督徒,其实耶稣的话就是最好的回答。真正的基督徒就是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的人。一个英国将军用咖啡和糖比喻说,基督徒就是糖在茶里,茶就在糖里。所以基督徒与世人不一样,有所为而有所而不为。6:57还说“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 著。”就是说人把整个基督接受了,人的生命就不一样。台湾有一个人从医生变为牧师,因为他觉得医病是帮助人的身体,传福音是帮助人真正的生活。但愿大家听到耶稣的话,整整完全接受耶稣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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