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3.11)

约翰福音 9:1~5


这段圣经记载耶稣医治瞎子的神蹟。门徒问:“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 是他父母呢﹖”这样问有三个基本的假设:1.苦与罪是关联的;2.父母犯罪报应在儿女身上;3.瞎眼是因为前世犯罪。


 


主耶稣的答复否定了他们苦与犯罪有关联的假设。不是每一个受苦的都与他的罪有关系,义人和不义的人同样受天灾,生同样的怪病。但是耶稣也没有直接答复为什么受苦的问题,只说:“是要在他身 上显出神的作为来。”因为一,就是答复了人也不能了解,科学家研究很多问题还是不能了解;二、就是答复了对人也没有什么好处,父母常对孩子说等你长大以后就知道了。


 


耶稣说“是要在他身 上显出神的作为来。”换言之,神要把他从苦难中救出来。神创造、维持、拯救人。可是神的作为为什么要借着苦难才能显出来呢?“是要”的英文是”but”(而),在句末句点的地方如改成逗号就不同了,可以一气连成,表示出不但神要拯救这个人,要差遣祂的儿子来做这个工作。耶稣来是救人脱离苦难的,门徒也要参加这个工作。在人遭受苦难的时候讨论受苦是否犯罪引起的哲学问题没有意义,拯救人才是紧要的事。


 


趁着白,趁着人需要的时候赶快做拯救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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