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2.04)

約翰福音 5:19~38
神創造萬物、供應我們,都有祂的美善,因祂的供應使我們的生命得以存活。但人常常忽略了神的美善,舊約出埃及記3-4章,記載了神乎召摩西的經歷。經文記載中摩西的杖,代表權柄,使摩西的手長大痲瘋是表示審判,使河水在旱地變血是代表生命,耶和華神藉著神蹟使摩西在百姓中證明他是神的使者。藉由摩西的作為來顯明神的美善,慈愛與恩惠。
這段經文中,我們可以經由主耶穌的作為來瞭解神的美善,慈愛與恩惠。神也給了主耶穌行審判的權柄與生命。
19節指出耶穌基督是延續父神的作為,使父神的旨意得以成全,”更大的事”指的是死與復活。父神又將審判的事交給子(27節),子按真理審判人,主耶穌將在末日施行審判,使人有機會聽到福音,及時悔改,因信耶穌基督而罪得赦免並得永生。我們從主耶穌的作為中使人認識神的美善、恩慈與憐憫。主耶穌並將神的心意向人顯明,凡憑信心聽從主話語的人就得生命。
神藉著各樣的見證,證明主耶穌是神的兒子,在舊約中指著耶穌所說的預言很多,施洗約翰也為主耶穌做見證,主耶穌受洗時,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這些見證都是為了使那對神的信仰有追求的人,可以從舊約,與施洗約翰的見證中,認識主耶穌就是神所差派來的,祂有權柄因為祂延續父神的作為,祂有審判之權,凡聽祂話語的人就因信祂而得永生。(來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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