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3.02)

约翰福音 8:1~20
1-11节是一个故事,这故事教导我们如何明白神的旨意。故事描述一个行淫的妇人被众人拿住,众人问耶稣应如何对待这位妇人,目的是要抓耶稣的把柄。因为按摩西律法而言,这妇人应被石头打死,然而当时是在罗马政府的统治下,犹太人无权处死罪人,所以这些犹太人要看耶稣会如何处理此事。
这些文士和法利赛人拿住这行淫的妇人,表面上是要遵行摩西律法的义,但他们在行为中却是自以为义。律法只能约束我们外在的行为,却无法改变我们内在的心思意念,在神面前我们都是罪人。
主耶稣借着这故事使人清楚看见自己的光景,主耶稣是世界的光,一方面光照到我们,使我们清楚知道我们都是罪人,另一方面光也引导我们走在真理的正道上。犯罪的就应该受到惩罚,而有资格施行审判的必须是无罪的,因此唯有神才有资格施行审判,因为神的光照到我们的内心深处,使我们的良心受到责备。
当我们在神面前承认自己的罪时,神就赦免我们的罪。神赦免我们的罪,是因为要我们能靠着主的话语深切反省,跟着光行在真理的道上,不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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