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1.07)

申命記 10:1 ~ 11:32

律法的總綱—神的揀選


三﹒摩西第二次講律法


E﹒摩西教導百姓﹕人的義不可恃(申911011


第九章后段,摩西提到金牛犢的事件,來證明以色列百姓是硬著頸項,在曠野裏常惹神發怒。這例子說明神的心意、與百姓常違背神之間的衝突並錯綜複雜的關係。第十章延續這失敗事件,繼續說到摩西又上山去領受法版,放在約櫃、就是見證的櫃裏,以色列人四十年在曠野的行動中,都一直帶著這法版。約櫃收藏法版,和神的榮耀單獨在法版中是不一樣的。十條誡命在法版上是非常嚴格的,但放在約櫃裏,就讓口基口路口伯遮掩住神的榮耀。從新約的角度看,就是道成肉身的主住在祂的百姓中間,主的裏面就是神的生命和性情。石版說明神的生命和性情,藏在約櫃中,光芒就不是那麼強烈地照出以色列人的敗壞,百姓就可以被接納。石版經過約櫃,散發出柔軟的光輝,神的榮耀就顯明在世人中間。


F.摩西教導律法的精義—神揀選人的目的(申10121122

神大有權柄,有一切主權,人是受祂的恩惠,沒有一點可自恃為義。摩西在揀選的事上警告百姓,神的揀選不是因為他們特別多、特別好,而是神揀選少數,特別能顯出神的作為來。


1.神向你所要的是什麼?(申1012-13


這話非常卑微,這“要”不是命令,不是從律法中間要求,而是希望以色列人自動自發。神給以色列人這麼多恩典、神蹟奇事,所要的回報就是他們盡心盡性愛祂(申1012


2.神的揀選是因祂喜悅(申1014-15

(第14節)神不缺少什麼,神有自己的豐富。神揀選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是因神喜悅他們。神從萬民中揀選分別,完全是祂絕對的主權。羅馬書九章說,我們是被造的泥土,怎有權利對匠人說“你為什麼這樣做、那樣做?”我們只應當順服敬拜祂,祂獨行奇事,不需要和人詢問商量。


3.與神相配(申1016-22

我們若喜歡、順服神的揀選,也認為是神高抬我們,就當有生命來與祂相配,行為就該改變。這行為不是因律法的要求,也不是得救的因素條件,而是要活出柔軟、順服、謙卑的新生命來與神相配,也就是披戴基督,才能和基督相配。


(第17節)我們不能隱瞞神,信主后若只表面柔軟,做出虛假的行為,神也不記念,也不喜悅。因為神看人內心。


(第18節)我們的經歷當推己及人,我們懂得、也蒙了神的憐愛,就要憐愛別人。我們經歷神的愛,自然會變成一個愛人的人,愛神、愛鄰舍、愛弟兄。神的愛進來,它會影響我們的生命。


(第20節)事奉講到歸屬,事奉神就屬乎神;不僅事奉祂,也專靠祂,祂是我們的生命、供應;祂是我的糧食、公義、保護,是我一切的一切。也指著祂的名起誓,因祂是我們的權柄、源頭;每件事都在神的掌握底下。所以21節摩西表明對主的愛戴,因神所做的一切超過他的經歷所能說出來的。


4.愛的要求而遵行律法(申命記第十一章)

a.因看見奇事而愛神、守律法(申111-7


因看見神在我們身上的大作為,而甘心樂意來事奉神,神向那親眼看見奇事大事的百姓說話,提起埃及的神蹟奇事,他們就愛神、守律法。


b.因守律法而蒙神眷顧、得迦南(申118-12


遵行神的命令,是得著迦南地為產業的秘訣。


c.因愛神守律法而得常住迦南美地得福(申1113-17


摩西提醒也警告他們,若偏離正路必速速滅亡,遵行律法的推動力是因愛的要求。愛是與神的關係,而不是命令的要求。有愛才肯遵守命令。


5.實踐之路(申1118-25

a.存在心內、留在意中、繫在手上、戴在額上(申1118


b.教訓兒女,經常討論(申1119


c.愛神、行祂之道、倚靠


真正實踐的路乃是以愛為出發點而起來遵行。


6.祝福與咒詛的原則(申1126-32

申命記中多次講到祝福與咒詛,都是一起對照的,作為對以色列人的警告,也有預言的性質。這裏定規二件事﹕(a)在基利心山上宣佈祝福,(b)在以巴路山上宣佈咒詛。


小結﹕

摩西教導律法的精義,神揀選人的目的,是要叫我們遵行祂的旨意,在萬民中作見證。神的目的不是叫人行律法,而是叫我們愛祂,而愛祂的表現,就是遵行律法。一個人愛神,就會想與祂相配,行為就會改變,神的話就有了地位。遵行的動力是愛。


作業:

1. 神揀選人的目的是什麼?


2. 百姓進迦南之後,要在哪兩座山上做哪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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