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系列(1.03)

詩篇概論 第三講
9.修辭:
文法指出字的一般功用,然而,有時講者或作者故意違反這些文法,用新的形式來表達,此爲修辭手法。如:詩23:1「耶和華是我的牧者」。其中有三種修辭法:
1.省略法(省略一些字如動詞、名詞、副詞,有時甚至省去某些部分如主語、賓語等)
2.重複法(重複一些字、詞或句子)
3.改變法(改變字、詞或句子的次序,也包括轉喻、擬人、誇張、反語、委婉、比喻等方法)
10.類型:
150篇的長卷可簡單分爲贊歌和哀歌。也可以進行細分:
1.按性質,如讚美詩、祈禱詩、朝聖之歌等。
2.按曲譜,如女音、朝鹿、麻哈拉等。
3.按內容,共15類,如頌讚詩是讚美真神17篇,敬拜詩26篇。
4.按形式,如字母詩按希伯來語字母排列,細拉詩是暫時停頓,啟應詩猶如對話。
11.分段:
第一卷(1-41)創世記———論人類。
第二卷(42-72)出埃及記———論以色列。
第三卷(73-89)利未記———論聖所。(待續)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