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系列(4.04)

詩篇 50:1~23, 詩篇 51:1~19
詩篇五十篇 當以感謝為祭獻上
本詩是12篇“亞薩的詩”中的第一篇。亞薩是利未人、革舜的後裔,生活于大衛時代,是詩人、作曲家、歌唱家和指揮家,被大衛任命爲聖殿裏的聖樂崇拜負責人。本篇關系到真正的效忠神。這詩的意義是訓誨性的,但詩的體裁是戲劇性的。詩人憑其豐富的想像,繪影繪聲地寫出一幕審判的圖畫,嚴肅逼真。
一、神所呼召的獻祭者
50:1-6詩人首先以一幅令人生畏的圖畫描述了神的呼召。神呼召所有人來到他面前,因爲“諸天必表明他的公義”,天地要一同共証神審判的絕對公正。
二、神所控訴的獻祭者
50:7-21獻祭者認為獻祭就是以祭物取悅神。但神一不缺乏,二不需食物。神所責備的,不是獻祭本身,而是獻祭的態度。若不是心裡有信,並願意尊崇神,這些祭對敬拜這一點好處也沒有。
三、神所審判的獻祭者
虛假的獻祭者是有口無心的形式主義,墮落的獻祭者是道貌岸然的假冒偽善。神以極其嚴厲的語氣警告他們:“我要責備你,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這裡所說的“責備”,含有審判和刑罰的意思。
四、神所悅納的獻祭者
神所喜悅的祭物是“感謝”,而不是牛羊,因爲發自內心的“感謝”所表達的,是我們在神面前的敬畏和謙卑。
回應:主,我願一生凡事存感謝的心,向你獻上我的贊美。
詩篇五十一篇 憂傷痛悔的心
這是一首悔罪詩。大衛犯了罪,奪了烏利亞的妻子,設計讓烏利亞死在戰場,但他在神面前徹底認罪悔改,被神的慈愛所拯救,真正認識到了神救恩的核心。
一、清楚認罪的對象
51:1-4表面上,大衛得罪的是人。但是實際上更是得罪了神,因爲我們觸犯了神的律法。我們必須清楚,我們所有的犯罪,是直接得罪了神,神才是我們真正得罪的對象。
二、清楚認罪的內容
51:5-9大衛要對付自己所有的罪,他不要自己生命裏有任何一點污穢,把自己所有的問題都帶到神面前,他不只是認錯,更是要弃絕這一切。
三、清楚認罪的目標
51:10-12大衛不只弃絕罪,他還需要神的同在,他要正直的靈、他要救恩的喜樂、他要永生的生命,而且他不只是要自己幹淨,也想要指教其他有過犯的人。
四、清楚認罪的好處
51:13-19人得罪神心靈是受壓的,心裏唱不出歌,不能贊美神。如果我們向神痛悔認罪,神就會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本詩突出神的主權和恩典,既是個人的悔改,也是群體的建造。
回應:神啊,求你使我們對罪有敏銳的察覺,不要使我的心剛硬,以至愚昧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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