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论(1.05)

使徒行传 17:23, 哥林多前书 2:7~16, 马太福音 11:25~27

讲题:启示的领受与必须

一.前言:


“启示”之意是“显明,揭示前所隐藏的”之意,在神学上是指“神将人前所未知的真理晓谕给人”。



二. “启示”的领受:


(1)领受启示的人能了解明白所得的启示,是因为圣灵在他们心中作见证。


(2)只有靠圣灵,人才能明白领会神的启示真理。圣灵在人心的光照指引,保证了人能正确领受神的启示。


(3)只有属乎圣灵的人,才能借着圣灵接受并相信神的启示。



三. “启示”的对象


(1)谦卑单纯如婴孩的。
(2)子所愿意指示的。



四. “启示”的必须


一定要有启示,否则人不能存活,人生也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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