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 靜夜亮光

因祂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羅馬書九:15)

因爲生死大權是操在君王手中,所有全地的審判者有權恕宥或定罪。罪惡使人喪失向上帝要求的權利。因爲罪,世人應當滅亡。即使所有人都滅亡,亦無抱怨之理由。主若要介入拯救任何人,就絕對可以作到,只要公義的目的不受阻撓即可。但是倘若祂决定最好讓定罪的人受到正義之判决,也沒有人能控告祂不公正。那些論及人有權利配受聖潔上帝體恤之言論是愚蠢、不知羞耻的。反對恩典有差別,也就是驕傲人性敵視耶和華的王權和王位的那些悖逆言論,別的不是,最起碼是無知的。當我們看到自己的邪惡,又看到上帝反對罪惡的公正裁决,我們就不會再對真理發怨言,認爲上帝有義務要救我們了。祂若眷顧我們,那是祂對不配得仁慈的人所采取的自願行動,爲此我們要永遠稱頌祂的名。蒙救贖的人如何能完全地崇拜上帝的恩典呢?惟有讓主的旨意得榮耀,摒弃人的功勛這一觀念。在聖經中最謙卑的教義就是藉恩典得救恩,那是最配受我們感激的事,幷且也是最聖潔的事。信徒不應懼怕上帝的恩典,反應在恩典中更崇敬更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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