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 活水(三)

六月十七日

在舊約律法的時代,男人都必須受割禮。但也必須信亞伯拉罕所信的神,信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割禮是神與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在肉體上立約的記號。像那些殺主耶穌的猶太人、祭司、長老、不信神的人,割禮在他們身上毫無用處,因爲他們已經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毒蛇的種類。主耶穌說他們是魔鬼的兒子,因爲他們沒有亞伯拉罕的信心,受割禮在他們身上已不是立約的記號,反而成了定罪的證據。

受割禮在新約之下就更沒有用了,只能混亂神的救恩,污染真理的純潔性,這也是撒但的工作。

如同偶像本來算不得什麽,若是拜偶像卻能遮蔽天上的真神,叫人以爲神如同偶像,把神縮小在金銀木石泥的形象中,這是大罪,所以在新約之下傳割禮也是大罪。保羅用神忌邪的心咒詛這等人。把割禮摻進主的救恩中,把它說成是救恩的組成部分,這是撒但的伎倆,把稗子撒在麥田裏,以假亂真。他們走了受咒詛的道路,若不悔改,就走上了滅亡的道路。

割禮是神與亞伯拉罕的約,又納入律法之中,「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加3:10

「基督既爲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3:13

信主的人既然脫離了律法的咒詛,爲何再歸到律法之下去受咒詛呢?這不是極愚昧的人麽?所以保羅稱加拉太教會的人爲無知的人。你們是這樣無知麽?

保羅說:「凡以行律法爲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爲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加2:10-11)不僅割禮,律法上還有別的規條,凡以律法爲本的,都是被咒詛的。

我們不能再脫離救恩去走律法的道路,他們想以身試法,正是走了加拉太教會的錯路,歸到律法之下。所以保羅很痛心的說:「我小子阿,我爲你們再受生産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裏,我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裏改換口氣,因爲我爲你們心裏作難。」(加4:19-20

「我保羅告訴你們,若行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的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加5:2-3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