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书(3.04)

3:9节 “得以在祂里面”原文意思是在祂里面被发现。保罗以认识基督为至宝,他希望在基督里可以被神看到,他是因信耶稣基督的救恩而称义,因为人不可能因行律法而称义。神给人的律法包括两部分: 1. 道德律,2. 宗教礼仪条例。我们可以尽力的遵行各样的宗教礼仪,但我们不可能完全满足神对道德律的要求(罗3:19-20,雅2:10)。

3:10-11节 “认识基督”的范围很广,其中包括“认识基督复活的大能”。基督从死里复活,证明祂是神,祂不受死亡的囚禁,并且要借着死来败坏掌死权的魔鬼,基督的复活带给全人类永生的盼望,叫一切信祂的人,将来都要复活。

“认识基督”使我们知道我们要“与祂一同受苦”,一同是交通,分享的意思,和基督一同受苦就是在基督的苦难中有份。基督的苦难有三部分,包括祂的出生,传道与被钉十字架。我们无份于祂的出生与被钉十字架,但我们有分于祂传道时的苦难(太10:17-18,22节,彼前2:20-21,4:12-13节),保罗在哥林多后书11章也描述他为主传福音时所受的逼迫与苦难,因为保罗知道他有份于基督的苦难,不只是从知识上的认识,而是在他传道生涯中,有亲身经历为主受苦,才算是有份于基督的苦难。为主受苦是服事神的人应有的正确态度。

“认识基督”还要能效法祂的死,“效法”原文是改变形状的意思。我们接受主耶稣为我们的救主后,还要受浸礼,我们受浸是象征我们与主耶稣同死,是指那满有邪情私欲的老我与主同钉十架(罗6章),当我们从水里起来时,象征我们与主同复活,让主基督的新生命活在我们里面,使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活出基督的样式,让人看到我们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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