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罗西书 (2.04)

歌罗西书 3:4~9
  • 4节保罗进一步的说明我们与基督同死同复活,我们与基督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基督是我们的生命,又活在我们里面,我们也在祂里面,当祂荣耀再来的时候,我们将与祂一同显现,一同得荣耀。虽然在本质上,我们与神有区别,但我们的好处不在神以外,祂是我们的生命,拯救,依靠,是我们的一切。
  • 5-11节保罗教导信徒个人生活的圣洁。
  • 5节保罗在此使用“肢体”这字的原因有:
1.保罗指出,罪行与我们如同肢体般密不可分,
2.这些罪行都是产生在肢体之间。(罗7:23)
“淫乱”是指一切不合神教导的性行为。“污秽”指一个人思想言行上的不洁净。“邪情”指不能控制的欲念。“恶欲”指一切不好的念想如名利的追求。“贪婪”是将自己的利益高于神,因此崇拜物质,这与拜偶像都为神所憎恶。
  • 6-7节保罗指出,信徒态度行为上大都犯过这些罪行,多数是在不信的时候,这些罪行使神的忿怒必要临到。“活着”是着重于态度与倾向,“行过”是着重于行为上。
  • 8节保罗告诉信徒,在他们接受主耶稣基督为救主的时候,就是属基督的了,我们就应该弃绝上面所列的一切罪行,并包括“恼恨”–不满意、不快乐的心情,“忿怒”–恼怒的爆发,“恶毒”–伤害人的心,”毁谤”–对人不真实的污蔑,“口中污秽的言语”是说伤害人的话。
  • 9-10节保罗指出,信徒已经与主耶稣基督同死同复活,就不应该再活在过去的败坏行为中,而应有新的生命与新的行为,有像基督一样的性质,这新的性情是渐进的,是圣灵在信徒身上做工,使信徒的生命有基督的样式。(林后4:16,弗3: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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