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系列(1.09)

提摩太前书 5:3 ~ 6:2


今日讲题: 教会中的人事问题


· 在教会中的三种人,即是﹕寡妇,长老及仆人,先在这一讲讨论寡妇。


· 保罗当时的文化背景虽然有别于现在,但其中的属灵原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乃可适用于今天。保罗受圣灵的感动,在处理这些人事问题上,尽量从正面上来着眼。


· 在旧约及新约里,有不少处提到对寡妇的照顾。在此,保罗提到三重点﹕


1. 对寡妇,无依无靠,有实际需要的人,基于敬虔、敬畏神,态度上要尊敬,生活上要支持看顾。


2. 对于有需要帮助的寡妇,鼓励其家人,要先负起看顾的责任。


3. 对于真正守寡,无依无靠,教会要负起责任。


· 当时为了管理的方便及照顾的原则,教会设有名册。册上有登记的寡妇会受到实际生活上的照顾,同时也可以在教会里实际参与服事。寡妇列名在名册上的条件是﹕年满六十,婚姻上绝对忠诚,且负有行各样善事、谦卑服事的好名声。


· 为避免年轻的寡妇所可能引起的负面的问题,保罗愿意她们去结婚嫁人,照顾家庭,免得受撒旦的欺骗,给人辱骂的把柄。


· 总结对待寡妇问题两原则﹕


1. 分别谁是真正有需要的,教会的照顾不能成为家人不负责任的借口。


2. 顾及被照顾者的尊严,鼓励教会中人视为软弱的起来服事神,使得有需要的人不单不成为教会的累赘,反成为教会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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