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圣经看教义(1.04)

申命记 18:18, 以西结书 1:3, 彼得后书 3:15~16, 提摩太后书 3:16
圣经的“默示”
默示的意思是“上帝呼出的气”。圣经是上帝所呼出的作品,上帝将这些信息呼出给写作圣经的人,幷且借着他们,使圣经成了上帝这个“呼气”行爲的成品。
默示是作者们在圣灵的掌管之下写出圣经。
圣经本身对“默示”有明确的宣告:
“经卷(Scripture)”,意思是“神圣的作品”
“神的话语”
“耶和华说”
“耶和华晓喻”
“耶和华的话语临到”以及同类的表述,仅在旧约中就被用过3808次。
一些更明确的宣称:
“我必在他们弟兄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申18:18)
“耶和华的话临到…”(结1:3,何1:1,拿1:1)
“耶和华这样说…”
先知耶利米被迫去传讲(耶1:6-7)
“我听见这话却不明白。”(但12:8)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赛9:6)
“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林前2:13)
“亲爱的兄弟保罗,照着所赐给他的智慧写了信给你们,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讲论这事;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彼后3:15-16)
不能将教会传统的教导等同于上帝的默示:
1.“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提后3:16)
2.“第一要紧的,该知道经上所有的预言没有可随私意解说的;因爲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彼后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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