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书信系列(2.04)

彼得前书 3:17~22

讲题:  基督受苦
4.行善受苦是神的旨意
[17]神的旨意若是叫你们因行善受苦,总强如因行恶受苦。
这节经文我们要小心解读,如果解读成“神的旨意是叫你们因行善受苦”,把“若”字省略掉,就会造成一种误解,以为受苦是神的旨意,这样就落入受苦主义之中,受苦变成强制性的,认为在肉身受苦是比较属灵的。事实上,这节经文并不是这个意思。我们把“若”字放在受苦之前,意思就成为:行善是神的旨意,若因此而受苦,总强如因行恶受苦。彼得在这里没有要我们选择受苦,而是说明行善是神的旨意,我们即使因此而受苦,也不计较。总的来说,遵行神的旨意并不是要我们受苦,但若因行善受苦,也是有益的,仍蒙神的祝福。
5.福音出自基督受苦
[18]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按着肉体说,祂被治死;按著灵性说,祂复活了。
[19]祂借这灵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
[20]就是那从前在挪亚预备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时候,不信从的人。当时进入方舟,借着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个人。
[21]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借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
[22]耶稣已经进入天堂,在神的右边;众天使和有权柄的,并有能力的,都服从了祂。
a.基督一次为罪受苦(3:18)
这节经文一开始的“因”字,有以基督为榜样及神的救恩是由基督而来的双重意思。基督为我们的罪受苦,目的是要引领我们到神的面前;而基督徒受苦的目的,是要为神传福音,见证神的荣耀,也因我们有复活的盼望。基督是为我们的罪受苦,是义的代替不义的。按肉体说,祂是被治死了;但按灵性说,祂复活了(参罗1:3-4)。身体是会朽坏的,但灵魂是永存的,这是强调基督的复活。
b.对挪亚时代的人(3:19-20)
这段圣经有一些问题需要先做解释。第一个问题是,“监狱”作何解释?有说是指天主教所说的炼狱;有说是永远的刑罚,也就是不信从主、没有得救的人的最终归宿,即硫磺的火湖。“监狱里的灵”是指什么?监狱里的灵即指挪亚时代那些不信从,没有进入方舟而遭洪水淹没的人。
另一个问题是,基督如何借这灵传道给人听?传什么道?听了道的人还能悔改,第二次得救吗?这些灵有知觉吗?假如不能得救,为何耶稣要如此做?有一派人解释说:耶稣肉身受死,灵还没有复活之时,进到地狱里(地狱是不信的人死后等候神审判的地方),对他们宣告,不顺从的人罪已经定了。另一种解释说,时间是过去式的,“曾去传道”是指圣灵传道给挪亚时代的人听;或者说,在挪亚洪水之前,耶稣已经传道给挪亚时代的人听了,他们因不信的缘故,现在成为在监狱里的灵。
c.基督复活与拯救的能力(3:21-22)
“这水所表明的洗礼”,希腊文的翻译有从水里面得救的意思。挪亚时代的洪水预表我们今日的洗礼。第20节说,借着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个人;第21节则说,借着耶稣基督的复活,这洗礼也使我们得拯救;即透过洗礼,使我们经历到耶稣的复活而得拯救。耶稣的复活使我们能够经过水礼而得救。
洗礼的意义是什么?在旧约时代,水礼是用来洁净污秽的,表明除罪的问题;到了新约,我们知道人的污秽无法借水洁净,因此这里说的洗礼,本不在乎洗净肉体的污秽,而是在于良心。因此,洗礼是指著属灵的洁净而言,使我们得以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
第22节说到耶稣基督复活的大能,祂已进入天堂,在神的右边。在使徒行传中,司提反殉道时即看见天开了,耶稣基督在神的右边(徒7:54-60),这表明耶稣基督有尊贵的权柄与能力,众天使和有权柄、有能力的,都服从了祂。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