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系列 (4.17)

马可福音 10:13~22, 马太福音 19:17

今日讲题: 天国的教训第二讲 (受苦期第八讲)


() 受苦期 (831~1620) :在第十章较长的经文中,记载主耶稣在约但河外的许多其他教训。


· 为小孩祝福 (1013~16):这段经文记载有人带小孩子来见耶稣,要耶稣摸他们,可能门徒觉得这些父母这样做会拦阻耶稣的工作,所以错误地禁止并责备他们。这种错误激起耶稣恼怒的反对说不要禁止他们,接着因此便教训他们,这个教训谈及两个不同阶段的两个方面。首先谈到巳经在神国里面的人,主用小孩子作比方说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心思意念像小孩子般纯洁。其次主用习惯在慎重时用的词汇[实在告诉你们] 说:〝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也就是说信主重生得神生命的人应有小孩子般的纯洁的心思,顺服和听从神的话语。主进一步抱起小孩按手祝福,显出主的慈爱,怜悯和温柔。



· 当积财宝在天 (1017~22):有一位少年犹太官跑来,跪在主前说:〝良善的夫子,我当作什么事,才能承受永生?〞这人错误的认为承受永生是和做某些事有关。耶稣的回应分为两部分,首先是对祂的称呼,告诉他除了神一位以外,再没有良善的。良善是属于神的生命本质而不是与事有关,指出只有神才是良善的。其次主针对这少年的问题提到了诫命,耶稣特别只提到与人生活有关的第五到第十条诫命,根据太1917 [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行诫命。]中的永,希腊文圣经是没有的,是翻译时根据上下文加进去的,希腊原文进入的[]是指与人有关的生活部分的诫命,而不是少年官所问的永恒生命。主要把他的心思意念转向与神生命有关的目标,主就爱他,告诉他缺少一件,这件就是在21节提到的[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还要来跟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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