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书(1.04)

基督和耶稣的不同意义:耶稣是一个名字。主降世时,祂的肉身父母为祂取名耶稣,在新约时代也有人取名叫耶稣,在旧约时代耶稣的希伯来文就是约书亚,它的意思就是耶和华拯救(太1:20,徒4:12),“耶稣”这个名字所要表达的是拯救。主耶稣降世为人来到世上,是要将我们从罪恶中拯救出来。基督的原文意思是被油或被膏涂抹的人,中文圣经翻译为“受膏者”,在旧约希伯来文就是“弥赛亚”(诗2:2)。

在旧约时代,只有祭司、先知和君王在承受职分的时候要被圣膏油涂抹,涂抹圣膏油是分别为圣的意思。“恩膏”在原文只有“膏”一个字,是指圣灵而言,我们这蒙恩的人,从主耶稣领受了圣灵,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在凡事上教训我们。旧约中被圣膏油涂抹的人,就是受膏者,所象征的意义是有神与他同在。在旧约中还提到一位应许的受膏者就是指应许的弥赛亚(但第九章)这位应许的受膏者就是神的儿子主耶稣(约20:31),祂和旧约的受膏者不同,祂同时有祭司(来4:14,6:20),君王(太2章,启17:14)和先知(申18:15,徒3章)三重身分。因此当明白圣经中提到“耶稣”是指神儿子有救主的职分,而提到“基督”是指神儿子有受膏者的职分。

“在基督里的意义”;1. 当圣经提到父神在基督里的时候,是指父神的施恩法则,基督是父神施恩的管道(弗1:3,2:7)。2. 当圣经中提到我们在基督里的时候,是指我们因为信了耶稣,有了新的身分地位(弗2:13),另一方面是指因着我们与基督的联合,使我们蒙恩的人也同时承受了神儿子的三重职分(彼前2:9),所以“在基督里”是讲蒙恩得救的人身份地位的改变,幷享有基督做为受膏者的职分。我们基督徒就是在基督里的人,但我们不能说是“在耶稣里”的人,因为我们不能分享主耶稣做为拯救主的职分。

当我们说我们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都是我们个人对十字架有了认识后的反应,与拯救世人的大工无关。神的儿子被钉十字架有赎罪的功效,祂以无罪的代替有罪的,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而我们是罪人,虽与主同钉十架,却没有赎罪的功效。(罗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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